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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80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5-05-09 11:0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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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202580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桂医保函〔2025〕116号

李拥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东兴市开展跨境医疗结算工作的建议》(第2025809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就涉及医保工作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打造线上+线下中心药房”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工作的改革举措,有序推进各项改革,取得明显成效。近期,我局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依托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全新打造了一个集“医保找药、线上购药、个账支付、跨国配送”等更多更新服务为一体化,可服务中国和海外国家群众的智慧医保小程序“广西医保云+N”,并于2025年1月9日在支付宝和微信正式上线。新上线的“广西医保云+N”创新拓展医保服务新场景,参保群众能够享受到更为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无论是线上购药、医保支付还是异地就医申请,都能轻松完成,极大地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广西医保云+N”开设了医保业务“云办理”、海内外用户就医购药服务、医保电子地图“云查询”、智能服务“24小时云客服”等功能模块,群众可以通过打开小程序,医保参保群众授权“医保电子凭证”登录,国外用户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授权即可登录。其中海内外用户就医购药服务模块支持多语言服务场景,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展示中国医药产品和特色医疗服务信息,以满足国外群众在线找药、跨境购药等多样化需求,同时参保群众也可直接在该模块中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购买药品并选择上门配送服务。

此外,我局还对“双通道”药品范围进行了调整,明确参保人员使用的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以及退出协议期,现已调整为常规医保药品目录的原谈判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特殊药品、门诊特殊慢性病药品均纳入“双通道”药品范围,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相关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自2025年1月1日起,配备“双通道”药品的定点零售药店均需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双通道”药品处方,不再接受纸质处方。在“双通道”药品供应保障方面,要求定点医疗机构落实合理用药主体责任,建立院内药品配备与医保药品目录调整联动机制,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及时统筹召开药事会,“应配尽配”。对于暂时无法纳入本医疗机构供应目录,但临床确有需求的谈判药品,可纳入临时采购范围,建立绿色通道,简化程序、缩短周期、及时采购。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整合和优化各方资源,在目前“广西医保云+N”已实现线上购药及配送功能的基础上,打造具有电子处方流转功能的线上+线下中心药房。同时,力争引进更多综合实力强的医药企业,着力培育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跨国医学合作品牌,推动实施更多“小而美”医药民生项目,更好服务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二、关于“加快推动跨境电商保税仓建立”的建议

2024年8月以来,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医保局共同议定建设中国—东盟区域医药交易(集采)平台,赋能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有关事项,我局和防城港市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卫生健康、中医药、药监等区直有关部门和部分医学院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等的骨干人员,成立了交易(集采)平台建设筹备工作组,采取全脱产、扁平化的工作模式落户到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进行工作。仅仅用了两个月的时间,就高效完成了“两平台一展馆”建设相关工作,确保在2025年1月9日交易(集采)平台正式启动。

交易(集采)平台启动后,我局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位推进和国家医保局的精准指导下,继续按照自治区党委陈刚书记的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医保局章轲局长提出“药随人走、药跟需走、药陪人回、药引人来”的工作要求,聚焦发挥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优势,深化与东盟为重点“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医药区域集采与交易合作,进一步与初步有合作意向的越南、柬埔寨两国相关单位协商,在药品、医用耗材等标准互认、准入等方面进行对接。同时,积极组织好2025年国际医学创新合作论坛(国际医疗保障体系交流互鉴圆桌会议)等工作,与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领导,来自乌兹别克斯坦、柬埔寨、老挝、越南等国家的政府官员,以及国内专家学者、国内外医药企业代表等围绕“共享经验 共促健康”这一主题展开深入讨论,共享中国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东盟国家医疗保障政策与药品耗材采购经验,推动医药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中国—东盟医药区域集采平台 赋能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高水平开放发展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会同各相关单位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不断探索创新区域医疗、医保、医药健康合作模式及产业发展路径,赋能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高水平开放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自治区医保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9日

(承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李鸿德,0771-5727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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