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4-352973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4年12月18日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 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医保函〔2024〕220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4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医保函〔2024〕220号
各市医保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4〕53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医保发〔2024〕2号)精神,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高效办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4年12月底前,依托广西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对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开通就医费用报销受理端口,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十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门慢定点医疗机构扩诊)、医疗费用报销直接结算4项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融合办理,实现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落地见效。
二、主要任务
(一)集成办理事项。整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十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门慢定点医疗机构扩诊)”“医疗费用报销直接结算”4项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推进跨地区、跨部门、跨业务数据共享和服务融合,确保联办事项在不同地域、不同层级无差别受理,形成统一的办事指南,做好就医费用报销“一站式”办理工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20日前)
(二)梳理材料清单。梳理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中所列具体事项所需的材料清单、梳理业务应用场景及流程,对应政务服务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结果、支撑办理信息平台等要素,合理整合、精简、优化申请材料和表单后,实现“多表合一、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完成时限:2024年12月20日前)
(三)编制办事指南。按照“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原则,编制“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办事指南,实现“一件事”办事指南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完成时限:2024年12月20日前)
(四)统一受理方式。线上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开通“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搭建完整的“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业务流程,线下通过各级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受理办理。(完成时限:2024年12月25日前)
(五)打通业务办理系统。梳理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需求,推动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相关业务系统的改造升级及整合,打通医保信息平台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业务受理、分发、流转、办理、结果反馈集成服务。(完成时限:2024年12月25日前)
(六)开展“一件事”联办服务。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按办事指南落实就医报销“一件事”事项办理,实现服务事项线上申报一次提交、流转办结;线下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三、职责及分工
(一)自治区级层面
自治区医保局负责统筹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的整体推进,对4项医保服务事项经办流程进行梳理和优化整合,明确设定实施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制定办事指南和操作指引,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建立联办目录和实施规范,统筹做好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
(二)市级层面
各市在自治区级层面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工作方案发布后,及时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认领办事指南,完善实施清单,实现线上、线下统一受理和一站式服务。
(三)县级层面
各县(市、区)落实线上、线下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事项办理,按办事指南做好业务受理及办结。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授权乡镇(街道)、村(社区)经办服务网点办理事项,并指导开展服务工作。
(四)定点医疗机构层面
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依托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做好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受理办理,保障费用结算及时便捷。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医保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工作,细化分解任务,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任务落地落实。
(二)推进部门协同。切实履行牵头单位责任,主动对接同级政务服务等部门,依托“一窗”平台实现多个事项集成办理,形成部门间业务牵引、平台支撑、数据赋能的横向协同以及自治区级统筹、市县联动的纵向推动机制。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地医保部门要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地方政务服务平台、医保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做好政策宣传、办理流程解读和服务推广工作,充分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同时鼓励引导各地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提炼做法成效并报送上级部门。
附件:1.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办事指南
2.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流程图
3.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登记表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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