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181811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8月12日 |
| 标 题: 自治区医保局关于有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执行问题的复函 | |
| 发文字号:桂医保函〔2025〕214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1日 |
自治区医保局关于有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执行问题的复函
桂医保函〔2025〕214号
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广西医疗服务项目管理质量控制中心:
来文《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关于明确医疗服务项目执行标准的请示》(右医附院报字〔2025〕16号)、《广西医疗服务项目管理质量控制中心关于明确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执行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广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4年版)》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价格政策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浅表肿物切除术,计价单位为每个肿物”的收费问题
《自治区医保局关于有关医疗服务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桂医保函〔2025〕162号)已明确若同台手术在不同切口下切除多个肿物,应遵循“同一手术项目中两个及以上切口的手术,第二个切口起每个切口按20%加收”这一规则。“20%加收”是针对第二个切口起每个切口的加收,而非针对计价单位的“每个肿物”。
二、关于双侧器官同时进行开放性手术操作收费问题
(一)计价单位无论是“单侧”还是“次”的手术项目,双侧器官同一切口下同时进行手术时,均应按现行政策已明确的“经同一切口同时进行双侧器官或双侧肢体同时实行的手术的,在相应单侧手术收费基础上加收50%”执行收费。
(二)计价单位无论是“单侧”还是“次”的手术项目,同台次手术中,双侧器官经不同切口分别进行手术时,均应按现行政策已明确的“同台手术中,经不同切口进行双侧肢体或双侧器官手术的,按手术标准分别计价”执行收费。
三、关于冠脉血管内超声检查术(IVUS)与冠状动脉造影收费问题
冠脉血管内超声检查术主要用于冠状动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评估,因此“冠脉血管内超声检查术(IVUS)”的靶血管就是冠状动脉,故靶血管造影就是冠状动脉造影。因此在患者进行冠状动脉造影检查后立即进行冠脉血管内超声检查术(IVUS)仅能收取“冠脉血管内超声检查术(IVUS)”的费用。
医疗机构如何进行诊疗,应当遵照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临床医疗服务技术服务规范等要求,结合患者病情制定诊疗方案,在此基础上合理、合规进行收费。我区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动态调整。如国家、自治区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12日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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