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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0551号提案的答复

2025-07-28 16:0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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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20250551号提案的答复

桂医保函〔2025〕189号

肖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残疾儿童康复治疗医保按日付费的提案 》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自治区医保局结合部门职能,着眼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长远目标,以“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着力减轻群众看病负担,提升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水平。

一、全面推开按病组付费改革

我区柳州市于2017年7月开始启动住院按病组付费改革。自治区医保局着眼构建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体系,2019年,在总结柳州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区域一体化推进住院按病组付费改革,2021年,按病组付费国家试点城市梧州市实际付费,2022年实现覆盖所有统筹地区、所有符合条件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住院病种及基金支出覆盖率分别达到88.06%和89.43%,提前完成国家三年行动计划任务目标。在国家医保局对全国30个按病组付费试点城市2021年工作评估中,梧州市被评定为“进度优秀”试点城市。2023年11月,按病组付费改革“广西经验”在全国第二届支付方式改革大会上作介绍。

二、不断完善按病组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体系

在持续巩固按病组付费改革成果上,积极开展多元复合式支付:一是推进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我区在柳州市按病组付费改革过程中就开始试点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2023年在试点的基础上,自治区医保局会同自治区中医药局将符合手术指征、采取中医保守治疗达到西医手术治疗效果的18个病种按病组付费手术组进行医保支付并向全区推广,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有效助推了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二是开展适合医疗康复等需要长期住院的医疗服务付费。自治区医保局出台《关于开展部分康复住院病种按床日付费工作的通知(试行)》,对康复需求群体较多的脑血管疾病及脑外伤引起的功能障碍患者开展按床日付费试点,通过康复按床日付费解除医疗机构收治长期住院患者的顾虑,更规范地治疗患者,促进早日康复。三是试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政策。实行“总额预算包干、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

三、关于自治区统筹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治疗医保按日付费的建议

2018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部署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要实现“应救尽救”。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了《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桂政发〔2018〕45号),就改善我区残疾儿童康复状况进行部署,促进残疾儿童的全面发展。2019-2024年,全区共培育各级各类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近400家;各级财政投入资金超10亿元,救助各类残疾儿童逾10万人次。根据《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规范》等规定,我区对在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0-6岁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及0-12岁视力残疾和孤独症儿童,在医保报销之后,其康复救助费用均按天结算,补助标准每天从95-105元不等,减轻残疾儿童家庭经济负担并取得显著的康复训练效果。关于建议自治区统筹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治疗医保按日付费,自治区医保局将开展充分调查研究,结合推进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体系建设,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治疗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不断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轻参保群众,特别是残疾儿童家庭的康复治疗医疗费用负担。

自治区医保局将按照国家医保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以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自身职能,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治疗医保支付工作,不断提升参保群众的医疗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诚挚感谢您对我区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希望今后继续对相关工作给予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梁丽军 0771-5727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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