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274112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 成文日期:2025年12月04日 |
| 标 题: 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数据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推进流动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实施方案 (试行)》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桂医保发〔2025〕41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9日 |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数据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
推进流动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关系转移
接续“一件事”实施方案
(试行)》的通知
桂医保发〔2025〕41号
各市医保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监督管理部门:
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部署要求,自治区医保局、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数据局联合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推进流动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2025年12月4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推进流动就业人员/城镇职工
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广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2025年度国家第二批和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的函》(桂政数办发〔2025〕14 号)等文件要求,为高效推进流动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集成办理,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精准服务跨地区流动就业人员,针对参保人员办理关系转移接续涉及的跨部门政务事项,通过流程再造、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将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自治区内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跨省及其他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职业年金关系转移接续申请等8项业务,整合为流动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联办服务。通过整合部门资源、精简办事材料、再造审批流程、同步共享数据、加强内部协同、延伸服务触角等改革措施,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提升便捷度与满意度。
二、实施方式
(一)服务内容
为广西区内流动就业人员提供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自治区内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跨省及其他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职业年金关系转移接续申请等8个服务事项一次性集成办理。
(二)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智桂通”移动端的“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开设流动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申报入口,采用“智能引导、信息预填、一表申报、数据共享、并联审批”模式,实现参保人员通过PC端或移动端“一次登录、一次填报、一次办结”。
2.线下办理:依托自治区、市、县(市、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受理流动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的服务模式。
三、重点任务
(一)精简申请材料。梳理整合原来单事项需要填写的申请表和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通过信息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实现“多表合一、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
(二)优化办事流程。建立跨部门联动审批服务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制定流动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业务流程(附件2),强化各部门之间的业务协同,对流动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提供统一受理、集成办理服务,实现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多次复用”,减少申请人跑动次数。
(三)推进系统对接。基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应用支撑服务,制定技术对接标准规范,推进各部门相关政务服务事项专业业务办理系统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开展双向对接工作,实现流程交互、数据流转。支持通过广西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获取办事所需材料,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实现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成立由自治区本级牵头部门和其他责任单位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共同参与的流动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工作专班。各部门根据业务条线,明确固定的联络员,加强工作协调,及时沟通交流。
(二)细化工作分工。自治区医保局作为牵头单位,负责协调各责任单位合力做好流动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有关工作,负责梳理、优化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自治区内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跨省及其他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事项。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指导各社会保险中心(分中心)办理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职业年金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事项。自治区数据局协调制定流动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数据技术标准。各相关部门要对流动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所涉事项从业务到技术等多个方面明确职责,及时做好本部门业务系统与流动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支撑系统的对接工作,归集相关信息,按照时限要求,制定计划,有序推进。
(三)加强运行推广。各级医疗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渠道广泛宣传流动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有关工作,做好服务推广。在运行推广过程中,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收集意见建议、“好差评”跟踪分析处理等方式,及时了解群众对流动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意见建议开展功能、流程、内容等方面的迭代升级工作,不断提高流动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服务的便捷性和体验度。
附件:1.流动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服务指南
2.流动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联办申请表
3.流动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办理流程
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