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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成文日期:2023年12月20日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广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服务指南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医保中心发〔2023〕15号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1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广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服务指南的通知

2023-12-21 18: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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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

印发广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

服务指南的通知

桂医保中心发〔2023〕15号

各市、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医保经办政务服务,提升服务效能,给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现将2023年度《广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服务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明确经办目标,执行统一标准

各市要持续聚焦全区经办管理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 一体化建设,坚持“服务质量最优、所需材料最少、办理时限最短、办事流程最简”,全面落实“统一事项名称、统一事项编码、统一办理材料、统一办理时限、统一办理环节、统一服务标准” 工作要求,加快建成“一流服务质效、 一流服务环境、 一流服务 队伍、 一流服务体验、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

二、规范事项管理,提升服务能力

各市要根据2023版清单和办事指南,及时调整和更新清单及 办事指南,可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压缩办结时限,优化经办服务,  落实专人做好本辖区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编制工作,确  保准确规范。及时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明显位置进行公开, 供群众阅读、查询、下载,并组织人员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 化平台”,同步完成服务指南的调整以及发布工作。要不断强化人 员培训组织,对包括乡镇(街道)、村(社区)医保服务点、服务站 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在内的经办人员开展政策和业务规范化标准 化培训,努力培养更多的业务经办能手,切实提升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附件:1.广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2.广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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