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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保局曝光台2022年第一期曝光典型案例(3例)

2022-03-02 17:5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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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宁市茂诚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益民药店违反医保服务协议案例

2021年12月,自治区医保中心在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南宁市茂诚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益民药店存在药店名称、法定代表人及注册地址等重大信息同时发生变更而未及时办理变更的违规行为。自治区医保中心根据《2021年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七条、第二十五条第(十二)项规定,约谈南宁市茂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解除南宁市茂诚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益民药店医保协议,全额扣减南宁市茂诚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益民药店2021年度履约保证金34544.87元,对南宁市茂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违规情况进行通报批评。

二、广西广福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吴圩三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

2021年11月,自治区医保中心在开展2021年度协议考核时发现广西广福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吴圩三店存在未按规定查验参保人员身份,且给予同一人员同时持多张医保凭证结算、将非医保药品串换成医保药品进行结算的违规行为。自治区医保中心根据《2021年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五)项、第二十五条第(六)项规定,约谈广西广福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解除广西广福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吴圩三店医保协议,拒付违规医保结算费用31302.10元,对广西广福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违规情况进行通报批评。

三、广西广福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大沙田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

2021年12月,自治区医保中心在开展2021年度协议考核时发现广西广福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大沙田店存在医保系统结算的项目与药店自身销售系统结算的项目不相符、销售小票未按规定留存并统一装订的违规行为。自治区医保中心根据《2021年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责令广西广福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大沙田店暂停医保刷卡结算、限期三个月进行整改,扣减广西广福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大沙田店2021年度履约保证金5000元,约谈广西广福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对广西广福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的违规情况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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