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池市妇幼保健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6月,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组对河池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1月至12月期间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河池市医保局根据飞行检查组移交线索进一步调查,河池市妇幼保健院存在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过度检查、超医保支付范围用药、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依据协议约定,追回河池市妇幼保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23.74万元;2.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对该院处以行政罚款24.48万元;3.要求该院限期整改,并将其他相关问题移交卫健部门。目前,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
二、凤山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6月,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组对凤山县人民医院2022年1月至12月期间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河池市医保局根据飞行检查组移交线索进一步调查,凤山县人民医院存在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过度检查、超医保支付范围用药、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依据协议约定,追回凤山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79.05万元;2.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对该院处以行政罚款10013元;3.要求该院限期整改,并将其他相关问题移交卫健部门。目前,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
三、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组对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总院2022年1月至12月期间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经防城港市医保局根据飞行检查组移交线索进一步调查,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总院存在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依据协议约定,追回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总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35.82万元;2.要求该院限期整改,并将其他相关问题移交卫健部门。目前,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正在追回中。
四、东兴市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组对东兴市人民医院2022年1月至12月期间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东兴市医保局根据飞行检查组移交线索进一步调查,东兴市人民医院存在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过度检查、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依据协议约定,追回东兴市人民医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8.95万元;2.要求该院限期整改,并将其他相关问题移交卫健部门。目前,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
五、钦州市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组对钦州市中医医院2022年1月至12月期间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经钦州市医保局根据飞行检查组移交线索进一步调查,钦州市中医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项目、分解收费、过度检查、DRG入组错误和药品购销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依据协议约定,追回钦州市中医医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4.36万元;2.约谈该院领导班子;3.要求该院限期整改。目前,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
六、钦北区妇幼保健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组对钦北区妇幼保健院2022年1月至12月期间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经钦北区医保局根据飞行检查组移交线索进一步调查,钦北区妇幼保健院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过度检查、DRG入组错误和药品耗材购销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依据协议约定,追回钦北区妇幼保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41.48万元;2.要求该院限期整改。目前,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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