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医保部门采取三项措施为疫情应对与救助提供保障
疫情就是命令,贺州市医保局闻令而动,采取三项措施,确保确诊和疑似新冠肺炎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救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一是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二是保证及时支付患者费用,特别是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打消患者就医顾虑。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对未参保患者先结算再补缴,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救治。
三是对集中救治的新冠肺炎4家定点医院,首先预付600万资金,减轻医院垫付压力;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疗费用不纳入医院年度医保基金总额控制指标,给定点医疗机构预付2020年度第一季度医保总额控制资金,助力医疗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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