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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当战“疫”先锋,北海医保在行动

2020-02-19 09:5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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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当战“疫”先锋,北海医保在行动  

    从除夕(1月24日)至今,北海市定点医疗机构职工医保(含异地)普通门诊结算11439人次,门诊慢性病结算2013人次,住院结算776人次,全市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结算109915人次。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疫情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健康权益,根据市医疗保障局的统一要求,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医保中心”)迅速成立了疫情防治领导小组,推出六个专项措施,努力确保疫情期间我市医疗保障经办工作不间断,积极展现了北海医保人在战“疫”场上的担当作为!

01

坚守岗位  护航“春节”

     市医保中心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救治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主动扛起责任担当,从大年三十开始,即安排充足人手坚守岗位,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春节期间,值守人员忠诚履职,把疫情救治防治工作放在第一位,全力做好新冠肺炎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工作,及时把上级部门下发的政策文件及时转发各定点医药机构,确保经办服务不间断,积极为广大群众度过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保驾护航。

                                                                     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坚守岗位

02

工作“网上办”  服务不停歇

     市政务服务中心属于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人流密集公众场所,是疫情防控重点区域,根据北海市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现场办公。

     市医保中心作为进驻单位,及时发出《北海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医保业务办理的通告》,推行业务办理不见面、线上办、电话办,90%以上业务可通过网上办理,暂停窗口受理,预防面对面交叉感染。执行弹性上班制度期间,工作人员认真履职,不漏接一个电话,不落下一笔业务。截至2月12日,共办理线上业务5951件、接听群众电话402人次、邮件业务228件。

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坚守岗位

03

简化办事流程  创新服务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办理,主要采取网上、电话方式的要求,市医保中心对业务流程进一步梳理,最大限度简化了办事程序。

     通过印发《北海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简化业务办理流程的通知》(北医保中心发﹝2020﹞1号),明确定点医疗机构可通过 “电话报备”“微信上传”“容缺办理”等方式办理各项医疗保障业务,在确保审批流程平稳安全的前提下,极大缩短了业务办理时间,有效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

04

率先预付基金  保障费用到位

     为落实国家医保局 “两个确保”精神,切实做好疫情防治工作,确保救治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参保人员身体健康,1月23日,市医保中心在全区率先预付1200万元医保专项资金给定点收治医院(其中北海市人民医院1000万元、北海市结核病防治院200万元),用于支付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疗费用,减轻收治医院垫付压力,确保收治住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05

加强定点管理  提供精准数据

     根据对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规定,市医保中心对市本级定点零售药店下发疫情防控要求,告诫各定点零售药店不得哄抬物价、严格按照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进行经营活动,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定点零售药店做好购买发热、咳嗽药品的人员信息登记工作,如发现疑似病例,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为北海市疫情防控防治工作提供准确的信息数据,使疫情防控工作更精准、高效。

06

及时审批三目  维护群众权益

     根据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要求,市医保中心及时组织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比对,及时把诊疗方案中的自费药品、自费诊疗项目维护进医保目录,及时进行三目审批,确保诊疗方案中的所有药品和诊疗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范围,切实保障参保群众权益,维护好医、保、患三方关系。

当前,战“疫”尚未成功,医保人员还需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战“疫”路上,虽有风雨与荆棘,但总有春暖花开时,战胜疫情需要所有医保人员冲锋在前,坚守初心、勇担使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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