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热点专题 > 民法典学习宣传专栏 > 解读民法典

《学法典读案例答问题》——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灭失怎么办?

2022-06-22 15:00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开栏语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是一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法典。民法典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贯穿你我他的一生。值此民法典颁布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特别推出《学法典读案例答问题》栏目,邀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持人李修平、贺红梅、崔志刚、张仲鲁领读民法典条文,并汇总梳理了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进行对照解读,还设计了多个民法典知识问答,让我们一起学法典、读案例、答问题。

学起来

点击观看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持人张仲鲁

答起来

由于连日暴雨引发山泥倾泻,刘大爷的宅基地住房完全被掩埋。请问刘大爷可以重新分配到宅基地吗?(  )

A.可以,因为自然灾害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B.不可以,因为刘大爷已经分配过宅基地了;

C.不可以,对其他只有一块宅基地的村民不公平;

D.可以,但只能比原来的宅基地面积小。

答:A,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刘大爷的宅基地是因为自然灾害灭失的,可以重新分配。据此,选A。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