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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耗材/试剂挂网状态、价格变更办事指南

2025-09-30 17:4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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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医用耗材/试剂挂网状态、价格变更

设定依据:

《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医用耗材产品挂网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发〔2021〕52号)。

申请条件:

企业自主决定变更挂网状态、价格等。

办理材料:

1.原则上不能申请涨价,申请降价无需递交材料。

2.挂网医用耗材申请暂停挂网,需提供有关职能部门政策文件或企业经营情况变化文件。

办理流程:

1.使用平台账号单位登录(https://ybwt.ybj.gxzf.gov.cn/web/hallEnter/#/Index)。

2.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子系统:招采业务服务—招采系统—耗材招标管理/试剂招标管理—产品申报管理—企业变更挂网—申报变更(添加需要变更的数据信息)—编辑—变更内容(勾选)—提交。

3.暂停挂网企业必须勾选“同意采购平台保留相关产品和价格信息”方可提交。

4.“待审核”状态下可以随时撤回修改,“审核中”、“审核通过”状态下如需撤回修改请提交申诉。

5.暂停挂网后申请恢复挂网的产品挂网价不得高于暂停挂网前的价格。

办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随时

办理地点:

线上办理

联系电话:

0771-3300509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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