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药品挂网状态、价格变更
设定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桂医保发〔2025〕32号)、《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
申请条件:
企业自主决定变更挂网状态、价格。
办理材料:
1.挂网药品申请过评涨价,需提供其他省份过评后挂网价截图。
2.挂网药品申请暂停挂网,需提供有关职能部门政策文件或企业经营情况变化文件。(风险处置药品等特殊情况不能暂停挂网)
办理流程:
1.使用平台账号单位登录(https://ybwt.ybj.gxzf.gov.cn/web/hallEnter/#/Index)。
2.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子系统:招采业务服务—招采系统—药品招标管理—产品申报管理—企业变更挂网—申报变更(添加需要变更的数据信息)—编辑—变更内容(勾选)—提交。
3.暂停挂网企业必须勾选“同意采购平台保留相关产品和价格信息”方可提交。
4.“待审核”状态下可以随时撤回修改,“审核中”、“审核通过”状态下如需撤回修改请提交申诉。
5.申请恢复挂网、过评涨价的品种与新增挂网药品同步计算价差,同步在网站公示公布。
6.暂停挂网后申请恢复挂网的药品挂网价不得高于暂停挂网前的价格。
办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随时
办理地点:
线上办理
联系电话:
0771-3300612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