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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价】关于第三次提醒医药企业及时作出守信承诺的通知

2021-03-23 15:2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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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次提醒医药企业及时作出守信承诺的

通知

各药品生产许可持有人,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经销、配送企业:

按照中心《关于贯彻执行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在广西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已经中标(挂网)药品或医用耗材的有关生产、经销、配送企业应在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信用承诺工作。截止至3月22日,尚有7108家企业未按要求完成信用承诺(详见附件1),其中审核不通过的主要原因有:未递交书面承诺、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等。

逾期未承诺的,自2021年4月1日起不再接受其新的投标或者挂网申请;自2021年6月1日起,其已中标或挂网的医药产品,如有其他企业保障供应或有替代品满足临床需要的,予以撤网。为避免因承诺不及时影响供应保障,请各企业及时完成信用承诺工作。

附件:1.未按要求完成信用承诺的企业名单

2.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及填写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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