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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中成药挂网价格治理工作的通知

2025-12-01 15: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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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药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中成药挂网价格管理,持续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根据《医药价格核查线索通报》(价采核字〔2025〕23号)要求,现就开展第三批中成药挂网价格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治理范围

部分挂网日均治疗费用价差较大等存在价格风险的中成药。

二、治理要求

请相关企业认真开展医药价格自查,主动规范价格行为,将价格调整至合理水平。

(一)请相关企业自主降价至“同种药品最小每日费用(详见附件)”3倍以内。

(二)对自主降价高于“同种药品最小每日费用(详见附件)”3倍至5倍的药品进行黄标价格管理;5倍至10倍进行红标价格管理;高于10倍及以上的药品暂停挂网。

(三)逾期未降价的药品暂停挂网。

三、治理方式

通过招采子系统“药品招标管理-动态调整管理-价格治理专区”,业务类型为“中成药专项”,申请调整中成药挂网价格。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医药企业于2025年12月7日前完成中成药挂网价格调整。

(二)专项调整的中成药价格未申请调整或未进行有效申诉的,将对相关产品和医药企业采取采购风险标识、约谈、暂停挂网、取消挂网资格及实施信用评价等措施。

(三)对专项调整的中成药有疑议的,可于2025年12月7日前通过招采子系统提出申诉,申诉事项选择“价格治理专项申诉”。

业务咨询电话:0771-3300612,QQ群:1064573207

附件:第三批中成药挂网价格治理清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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