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报企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的通知》(桂医保发〔2025〕32号)、《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中药配方颗粒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公示,现将2025年11月药品、中药配方颗粒挂网结果及动态调整情况进行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挂网及动态调整结果
(一)纳入挂网采购的药品(详见附件1),请相关企业及时在招采子系统维护配送关系。
(二)暂不纳入挂网采购的药品,相关企业可在招采子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根据审核意见调整后重新提交。
(三)因企业主动申请价格调整、价格专项治理等原因,对相关药品进行动态调整(详见附件2)。
(四)2025年10月挂网结果异议处理后,本次纳入挂网采购的药品(详见附件3),请相关企业及时在招采子系统维护配送关系。
二、中药配方颗粒挂网结果
纳入挂网采购的中药配方颗粒(详见附件4),请相关企业及时在招采子系统维护配送关系。
三、其他事项
(一)对附件2中,属于“超过其他省份挂网价格”的产品,请于2025年12月7日前,联动外省省级最低挂网价进行自主调整,逾期未调整的,暂停挂网资格。
(二)对挂网结果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2月7日前,在招采子系统申投诉管理模块提出。
业务咨询电话:0771-3300612,QQ群:1064573207。
附件:1.2025年11月纳入挂网采购的药品汇总表
2.2025年11月药品挂网动态调整汇总表(在招采子系统查看)
3.2025年10月挂网结果异议处理后纳入挂网采购的药品汇总表
4.2025年11月纳入挂网采购的中药配方颗粒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1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