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群众在异地就医中的“急难愁盼”问题,自治区医保局不断优化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在已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15个统筹地区全覆盖的基础上,于2022年3月1日起,自治区本级正式双向开通门诊特殊慢性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作为就医地开通20家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特殊慢性病相关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一、服务范围
从2022年3月1日起,自治区本级首批开通门诊特殊慢性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详见附件1),可提供5个病种的门诊特殊慢性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二、5个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治疗费用可跨省直接结算
1.高血压
2.糖尿病
3.各种恶性肿瘤
4.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
5.器官等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节剂治疗
三、门诊特殊慢性病跨省直接结算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直接结算5个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相关治疗费用需符合三个条件:
①参保人已取得相应病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资格,并按照参保地政策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广西参保人在外省就医需要同时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登记;
②参保人所在参保地已开通5种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③参保人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已开通相应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温馨提示: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站、“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渠道,查询参保地是否开通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目前,全国部分地区已开通跨省门诊特殊慢性病直接结算服务(详见附件2)。
广西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医保网上服务大厅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登记可登录医保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s://ybwt.ybj.gxzf.gov.cn/)-我要办-门慢定点医院扩诊模块办理。
四、就医流程
五、结算原则
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的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报销政策执行参保地规定。即“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举例:韦先生的参保地为广东省汕尾市,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已开通跨省门诊特殊慢性病直接结算服务)看病,医生开具高血压慢性病处方,所开具的药品在广西高血压门诊特殊慢性病药品目录中的则可以报销,报销比例、起付线标准按照参保地(广东省汕尾市)的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1
自治区本级首批开通门诊特殊慢性病跨省
直接结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
异地平台编码 |
定点医疗机构名称 |
机构等级 |
1 |
459900101001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
三级 |
2 |
459900101002 |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三级 |
3 |
459900101003 |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三级 |
4 |
459900101005 |
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 |
三级 |
5 |
459900101006 |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人医院 |
三级 |
6 |
459900101007 |
广西骨伤医院 |
三级 |
7 |
459900101008 |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
三级 |
8 |
459900101009 |
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三级 |
9 |
459900101010 |
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 |
三级 |
10 |
459900101011 |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
三级 |
11 |
459900101015 |
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三级 |
12 |
459900101016 |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三医院 |
三级 |
13 |
459900101018 |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
三级 |
14 |
459900101019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 |
三级 |
15 |
459900101021 |
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 |
三级 |
16 |
459900101028 |
广西国际壮医医院 |
三级 |
17 |
459900101048 |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武鸣医院 |
三级 |
18 |
459900102008 |
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
三级 |
19 |
459900102017 |
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 |
三级 |
20 |
459900102031 |
南宁市中医医院 |
三级 |
附件2
全国跨省门诊特殊慢性病直接结算服务
开通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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