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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于2025年3月28日(星期五)10:00,在广西新闻发布厅举行《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邀请自治区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姚方,广西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处长陈世帆,自治区财政厅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主任许慧,解读《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副处长巩光胜主持。
《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5年3月28日10:00
地点:南宁市民族大道112号广西新闻发布厅
出席人员:
姚 方 自治区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陈世帆 广西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处长
许 慧 自治区财政厅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主任
主持人:
巩光胜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副处长
10:00
巩光胜: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近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自治区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姚方女士,请她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国家税务总局广西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处长陈世帆先生,自治区财政厅社会保险资金管理中心主任许慧女士。现在我们首先请姚方女士作介绍。
10:00
姚方: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和媒体朋友们见面,借此机会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广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近日,我区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城乡医保制度运行。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一、《实施办法》出台背景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包括新生儿、在校学生、老年人等在内的各类未就业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障,该项制度对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自该制度实施以来,在保障全区4000多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权益、规范全区城乡居民医保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区城乡居民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7%以上,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有效减轻了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有力促进了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但是,随着医保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工作形势的不断变化,国家和自治区相继出台了系列新文件新规定,对新时代医保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作出了新部署,原有的制度规定部分内容与当前城乡居民医保新形势新要求已有不符,亟需我们对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性文件进行调整和完善。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新时期医保制度改革,我区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最新部署要求,结合全区城乡居民医保运行实际,制定新的《实施办法》。
10:02
姚方:
二、《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正文部分分为九章,共四十一条。涵盖了参保缴费、基金管理、待遇保障、就医服务等方面内容。在具体规定上,与原有政策相比,体现出如下几个方面的主要变化:
首先是待遇水平稳中有升。《实施办法》在待遇保障等方面保持整体待遇水平的相对稳定,参保人员看病时的报销比例不会降低,在确保政策延续性和医保基金稳健运行的前提下,待遇水平有所升高,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参保人员所获得的医保报销待遇会比政策调整前多一些。具体可概括为:“两取消”“三增强”。两取消:一方面取消原有的门诊统筹单日支付限额,今后参保群众看普通门诊疾病,报销不再受单日限额的限制。也就是说,原来普通门诊每天只能在75元的限额内才能报销,超出限额部分不报销,现在超出了单日限额也可以报销。另一方面取消参保户籍的限制,允许非本地户籍的人员持居住证在常住地、就业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例如外出务工人员到了务工地,即便没有当地的户籍,也可以用居住证参保。三增强:增强对急诊抢救、院前急救的待遇保障,将门诊统筹难以覆盖的急诊抢救、院前急救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增强生育待遇保障,将限制生育使用的项目和药品按照甲类医药费用纳入医保报销。增强在校学生就医保障,将参保学生在学校卫生室就医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最高90%统一确定为90%,比普通居民在卫生室报销比例提高5%。
其次是建立了参保激励和约束长效机制。我们贯彻落实国家要求,建立了居民医保“连续参保激励”与“基金零报销激励”两大创新机制,对那些连续多年参保且医保基金零报销的居民,设立了专门的奖励措施,同时对断缴人员再参保设置待遇等待期,等待期间不能享受医保报销。以“长缴多得”的方式引导群众持续参保,避免“有病参保、无病断保”的选择性参保行为,也打破了“不生病就吃亏”的传统认知,强化了医保的互助共济属性。
再次是突出部门共建共治。突出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医保工作需要多部门的协作配合,参保人员从最前端的参保缴费,到最后能实现在看病就医购药时顺畅地使用医保报销,是各个职能部门间密切衔接协同的结果,需要包括本次发布会出席的自治区财政厅、广西税务局在内等相关部门和全区各级政府紧密协作。财政部门负责居民医保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充实和稳定医保基金池,强化医保基金财会监督;税务部门参与制定居民医保缴费政策,优化缴费流程。此外在就医管理和特殊人群参保等方面各部门也充分发挥协同作用,增强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
下面,我和各有关厅局的相关同志愿意就有关问题回答大家提问。谢谢!
10:07
巩光胜:
感谢姚方女士的介绍。下面欢迎大家举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有问题的请举手示意。
10:07
当代广西杂志社记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覆盖广大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兜住了民生医疗保障底线。财政在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方面发挥了哪些重要的作用?
许慧: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筑牢民生保障网的重要基石,财政部门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支持和保障:
强化资金保障方面,建立“个人缴费+政府补助”筹资机制,目前财政补助占基金总规模的64%。2024年,自治区财政厅统筹中央和自治区资金270亿元,将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升至670元,较上年增加30元,保障了全区近4300万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筹措中央和自治区资金31.46亿元,统筹用于资助低收入等特殊群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将其纳入基本医保保障范围,对其个人自付医疗费按规定给予救助,充分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
深化支付综合改革方面,2024年,自治区财政厅筹措中央和自治区资金1.59亿元,重点支持各地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保目录实施监管等工作,有效提升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集采落地药品、耗材价格平均降幅达50%,有效降低群众就医负担;按规定及时拨付预付金和清算资金28.29亿元,支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门诊特殊慢性病跨省直接结算范围从5个病种扩大到10个病种,直接结算17万人次,减少参保人垫付资金2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149%、156%,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29万人次,减少参保人垫付资金25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43%、28%。
严格资金监管方面,自治区财政厅及时修订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到位情况考核和结果运用。采取多种措施监测并督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2024年全区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率达100%。加强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目标审核、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益。支持开展重点领域监控,推动2024年审核发现2595家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违规情形,确认追回(含拒付)医保基金1577万元,支持开展飞行检查,推动2024年飞行检查追回(含拒付)违规资金7.09亿元。
这些改革让群众既“看得起病”更“看得好病”。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优化投入机制,重点加大对医保信息化、基金监管、药品集采、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让财政资金更好转化为群众的健康福祉。谢谢大家!
10:11
广西广播电视台记者:刚才发布人介绍广西有四千多万的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群体数量庞大,分布广泛,请问税务部门如何做好缴费服务工作,切实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
陈世帆: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城乡居民医保事关亿万群众的切身利益,税务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缴费人需求,强化部门协同,创新服务举措,不断优化服务,切实保障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多渠道、广覆盖”提供服务,方便群众“就近办、便捷缴”。首先是打造线上主渠道。我们与15家金融机构合作,充分依托“互联网+”,在“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广西税务APP、广西电子税务局开通缴费渠道,不断优化线上办理功能,实现个账代缴、退费等业务线上办理,大幅提升缴费便捷度。其次是持续完善线下服务。保留银行柜台、村(社区)代收点、办税服务厅等传统渠道,对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提供“一对一”帮办服务,确保“线下服务不缺位”。再次是创新建设社保信息共享平台。结合城乡居民“一户一档”管理需要,针对广西当前城乡居民应参保人员底数不清、信息不畅、征管服务质效不高等问题,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研发广西城乡居民社保费网格化管理信息集成平台,努力构建“基础数据核清校准”“办事渠道整合通畅”“社保政策精准直达”“诉求响应直通高效”的多级网格化征管服务体系,以精细化服务进一步提升缴费人的获得感。还有“走上门”解民忧。结合广西山区多、农村留守老人多的实际,依托金融机构的16000多个村级金融服务站、驻农惠民点和25000多台智能移动POS缴费终端,将缴费业务办理延伸到社区、村(屯)。缴费高峰期,税务部门还联合金融机构实行不定期上门服务,到村(屯)、学校设点征收,将服务送到家门口。
“分层次、精准化”政策宣传,确保群众“看得懂、算得清”。一方面通过线上线下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合力。通过广西税务官网、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制作发布社保缴费政策推文扩大群众的知晓度。另一方面联合乡镇干部、驻村工作队开展“政策进村入户”活动。通过方言广播、宣传栏公示等方式宣传普及参保缴费政策,消除信息盲区。另外在12366缴费服务专线,增设智能语音应答和人工坐席,提供7×24小时咨询答疑。
“全流程、闭环式”保障权益,守护群众“钱袋子、救命钱”。严格缴费凭证管理方面,缴费人可通过线上渠道随时查询、下载电子缴费凭证,线下渠道同步提供纸质凭证,确保“缴费有记录、权益可追溯”。完善退费机制方面,联合医保部门简化退费流程,做到“申请一键提交、审核快速联动、资金快速退回”。加强资金监管方面,依托税务、国库、医保、财政四方对账机制,监控资金流转,确保每一分保费及时足额入库,全程可跟踪、可审计。
最后我们郑重承诺:税务部门将持续完善服务机制,严守资金安全底线,让每一位城乡居民缴费人都能“明明白白缴费、安安心心参保”。谢谢大家!
10:16
中国网记者:作为参保群众,大家普遍都很关心的问题是参加居民医保后,究竟可以获得哪些方面的相关待遇。能否给我们详细介绍一下。谢谢。
姚方: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总的来说,如果群众参加广西的城乡居民医保后,可以获得如下相关医保待遇。
在普通门诊待遇方面,主要用于保障参保群众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的日常医药费用。普通门诊待遇不设起付线,每人每年最高可报销300元。
在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方面,主要保障在门诊治疗周期长、费用负担重的慢性病、特殊疾病患者医药费用。目前我区共有冠心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甲亢等38种慢性或重症疾病列入门诊特殊慢性病种范围,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区别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实行差异化支付,最高报销比例可达到85%。其中针对高血压、糖尿病这两种发病率较高的慢性病,特别建立了“两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机制,年度最高可报销2000元。针对肾透析和各种恶性肿瘤等治疗费用较高的重特大疾病门诊治疗费用还可以参照住院管理和支付。
在特殊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保障待遇方面,针对部分适用于门诊治疗,但使用周期长、治疗费用高昂的创新药、罕见病用药费用实行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目前我区单列支付药品已达72种,该类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无需住院即可按50%比例报销,单个药品每年最高可报销4万元,极大节省了非必要的住院支出。下一步我们还将持续扩大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药品品种,更好地保障参保群众门诊用药需求。
在住院保障待遇方面,我区居民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平均达到70%左右,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可达90%,年度最高可报销超20万元。
在大病保险待遇方面,这是我们居民医保的“隐藏待遇”,无需另行缴费即可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对于患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给予大病保险报销,最低报销比例为60%,最高为90%,每年最高可报销额度达到50万元。
在医疗救助待遇方面,参保居民被认定为医疗救助对象的可享受医疗救助的托底保障,年度最高救助限额达10万元。
在生育医疗待遇方面,参保居民住院分娩等生育费用可按住院比例报销。此外我区还将“试管婴儿”类相关医疗服务项目纳入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50%。
这里也想提醒下大家,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为1070元,其中个人缴费约占三分之一,财政补贴三分之二,如果不参加基本医保,那么上述相关待遇都无法获得。所以,请大家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相关医保待遇。谢谢大家!
10:20
广西日报记者:《实施办法》中提到,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请问我区在这方面有哪些具体的措施,能否详细介绍一下?谢谢。
姚方: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这个问题还是由我来回答。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近期,自治区医保局会同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通知》,明确从2025年起,通过建立“两个激励”和“两个约束”机制,更好地落实依法参保,鼓励连续参保,强化有感参保,减少选择性参保、投机参保等现象,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两个激励”指的是连续参保和医保基金零报销有激励。连续参保激励是自 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 4 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 1 年,大病保险最高报销额度每年递增 2000元。医保基金零报销激励是对从2025年起当年居民医保零报销的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报销额度2000元。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连续参保激励和基金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全区居民大病保险原最高报销额度的20%。
如某群众从2025年起参保,没使用过医保报销,下一年大病保险最高报销额度增加2000元,如果他2025年起连续参保到2029年,后面只要持续参保,他的大病保险最高报销额度会再逐年增加2000元,每年可增加达到4000元。
“两个约束”指的是未在集中征缴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有约束,设置了固定等待期和变动等待期。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等待期3个月,待遇等待期间发生的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再增加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
例如某群众未在我区规定的集中征缴期(2024年9月1日-12月31日)参加2025年度居民医保,如果他于2025年1月2日参保缴费,将会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在待遇等待期期间,该群众不能享受医保报销,要从4月2日后才能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考虑到参保人的实际情况,《通知》也提出允许参保人通过缴费修复变动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的费用可以减少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通过缴费修复以后仍需最少等待6个月。同时还会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报销额度,每断保1年,降低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报销额度2000元。
为维护个人的医保权益,建议每个人都积极按时参保缴费。谢谢大家!
10:25
南国早报记者:新生儿是需要特殊关爱和保护的群体,请问医疗保障部门对新生儿是否制定有特殊的关爱保障政策?能否给我们介绍一下。谢谢。
姚方:
非常感谢您对新生儿医疗保障方面的关心和关注。近年来,我区医保部门通过制度创新和服务优化,在新生儿医疗保障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关爱倾斜政策,具体有以下方面措施:
在参保时限方面,补助政策不受限。新生儿只要在出生后3个月内进行参保缴费,均可获得参保财政补贴,不受其他群体必须在每年6月30日前完成参保缴费才可获得财政补贴的时间限制。
在参保待遇方面,新生儿待遇可追溯。即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完成参保登记的,医保待遇可追溯至出生之日起,这意味着新生儿从呱呱坠地那一刻起所产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都能按规定报销,有效减轻家庭的医疗负担。
在报销范围方面,扩大新生儿就医保障范围。目前我区已将新生儿暖箱、新生儿监测、新生儿蓝光治疗等包含多项涉及新生儿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将新生儿护理、心电监测、体外人工膜肺(ECMO)等多项医疗服务项目提高医保报销比例,进一步降低新生儿就医负担。
在参保流程方面,推行高效办成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我区创先实行新生儿“预参保登记”制度,出生后即使尚未办理户籍登记,也可在出生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完成参保登记,通过线上参保、线上缴费,即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同时,医保、卫生健康、公安、税务等部门联办开展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服务,推行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出生登记户口、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等相关服务,只需要“跑一次路,交一次资料”就可以办理好新生儿出生后需要办理的多个事项,简化办理流程,节省了群众的时间和精力,实现便民利民服务。
这些措施不仅切实减轻了新生儿家庭的医疗负担,更通过优化生育保障环境,增强了育龄家庭的生育意愿和获得感,为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注入医保力量。谢谢大家!
10:28
巩光胜:
感谢3位发布人,也感谢现场的记者朋友。如果大家还有其他问题需要了解,请会后与自治区医保局沟通采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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